1月27日,成都家长王先生盘算过年花销,没想到银行卡余额少了一位数。王先生查了一下消费记录,发现卡里的钱转移到了腾讯所在的公司。在小王的追问下,儿子小林承认在《穿越火线》游戏中偷偷充值。
根据消费记录,20多天来儿子总共消费了4万多元的游戏。除夕前后,每天的流水达到7800元。第二天,在科尔的指导下,王先生提交了退款申请。一天后,王先生收到4万余元退款,同时该账号被注销。
王先生承认不能让父母承担责任。但是,儿子玩游戏已经过了20天了。只有元旦那天,儿子不小心让我识别了脸部。平台真的履行了认识和监管的义务吗?
有律师指出,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可以独立实施纯粹受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8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进行微游戏充值或者报酬的,被认为是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,一般有效。如果未成年人多次进行大额游戏充值或奖励,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智力和认知水平,认为这些行为不属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和认知能力范围。此时为尚待生效的法律行为,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后法律不承认,监护人拒绝追认的无效。
在司法实践中,父母主张游戏经营者退款的,第一,需要证明游戏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本人所为;第二,游戏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和追认。但是,这两点很难证明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