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到三年,上海一个90后女孩打着公司的幌子租了561台电脑,偷偷卖掉。最终以侵占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据了解这561台电脑采购成本价税总计1048万余元,该女生出售电脑所得人民币756万余元,这些钱除去支付租金部分,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或转账给其男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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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'北京市检察院;#039;上海市某区近日公布了这一案例。2018年9月,95后张某到上海某公司做行政前台,主要负责前台接待、员工考勤、收发快递、打印复印文件、扫描合同等工作。根据安排,她还负责公司'it’电脑租赁。
在日常工作中,张发现其公司与租赁公司A有长期的合作关系,当租赁公司A与其公司建立租赁关系时,已经对公司'的资格。如果公司再次租赁,只需要使用公司账户在平台下单,按月支付租金即可。这一漏洞使思维活跃的张有了一个&quot不同&quot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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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她的认知里,她可以向租赁公司私下多报一些电脑租赁需求,再把租来的电脑直接对外出售,从而套取一大笔现金,而自己仅需要定期缴纳租金,即可“神不知鬼不觉”。套取的现金,不仅可以帮助男友偿还信用卡、自己还能享受更好的生活。
为了瞒天过海,张某先联系租赁公司A,要求在租赁电脑的管理账户下开设子账户,再通过子账户申请租赁笔记本电脑,以掩盖犯罪行为。同时,她还联系上海某回收公司员工曹某(另案处理),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租用的笔记本电脑卖给曹某。
交了一段时间房租后,张发现前期租电脑交的房租累计已经超过了卖电脑的钱。张不得不租用更多的笔记本电脑出售,以换取现金来填补租金漏洞,但他租用的电脑越多,每个月支付的租金就越多,资金流动被迫陷入恶性循环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,张某找到了继续作案的空间。她以公司名义联系租赁公司B,与对方达成合作,继续通过之前的&quot卖、养、租&quo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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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罐'不要开枪。其实张自己也清楚,这种做法迟早会越来越糟,资金的窟窿只会越来越大。为了拖延案发时间,她仍不断通过租赁笔记本电脑予以出售来维持资金链,直到最后A公司找上门,向张某所在公司索要电脑租金。事发后,公司决定报警。
经查,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,张某共向a公司租赁电脑423台,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,张某共向b公司租赁电脑138台。
检察官提醒年轻人,当他们第一次步入社会时,他们应该记住,幸福的生活是一场斗争。在工作生活中,要恪守法律的底线,用自己的努力让梦想有可能到来;误入歧途,觊觎片刻'旧事重提只会把你引入歧途。